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高频考点:行政处罚法

2024-10-17 13: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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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处罚法是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高频考点,本站编辑为大家整理了“行政处罚法知识点内容和同步练习”,供各位考生复习使用。

1行政处罚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例题】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可( )。

A. 申请行政复议

B. 提起行政诉讼

C. 要求举行听证

D. 依法提出赔偿

【答案】C

【解析】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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