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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丢失可以补办吗?

环球网校·2019-01-16 13:46:58浏览289 收藏28
摘要 很多考生咨询关于证书丢失补办的事情,环球网校小编希望考生在领取证书前熟知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管理制度等详情,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丢失可以补办吗?”本文对证书补办做了具体说明。
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丢失可以补办吗?

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将全科合格证丢失或损毁的,财政部考办不予补发。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办提出办理成绩证明申请。地方考办经审核无误后,以文件形式上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全科合格成绩证明,由地方考办发放。

2009 年及以前年度取得全科合格成绩后,未及时申请全科合格证的,可以向地方考办申请办理。地方考办收到申请后上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应当对全科合格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 2009 年全科合格证号编排规则赋予全科合格证号,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对于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取得全科合格证后要求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的,考虑到数据库的一致性与安全性,不予变更。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时办理相关事宜。

地方考办在向财政部考办领取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或全科合格证时,应当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领用登记表》。如果存在毁损或报废的,地方考办应当在自领取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或全科合格证后 60 日内,将毁损或报废的证书退至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据此补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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