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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本考点通常是客观题的命题点
[高频考点] 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销售劳务,指纳税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销售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4.销售无形资产。
5.销售不动产。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此处列举其中几点。
(1 )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2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估税。
( 3 )存款利总不征收增值税。
(4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5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将货物从一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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