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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一般纳税人

环球网校·2020-07-08 17:36:51浏览18 收藏7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一般纳税人”主要针对《税法》章节考点做了整理供大家学习。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备考2020注会《税法》科目。

编辑推荐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

基本资格登记标准——销售规模的金额标准

应税业务 纳税人身份划分标准
原增值税业务——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年应税销售额的规模: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不含发生“营改增”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业务——应税行为 应税行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手续 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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