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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第二章(10)

|0·2010-10-15 08:58:24浏览0 收藏0

  二、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不用记):有17%、15%、14%、13%、11%、9%、8%、6%、5%等。

  【经典例题】 2003年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增值税征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 )

  【答案】×

  三、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两种退税计算办法: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适用

  “免抵税”办法:“免”税,是指出口的部分,“抵”税是指内销部分,“退”税是指国内购进的部分。

  增值税计税基本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内销销项 内销进项

  外销销项 外销进项

  第一步“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第二步“剔”是指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因为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需要调增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

  剔:离岸价格×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

  第三步抵: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第四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五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与“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比较,哪个小退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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