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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例题】某鞭炮厂委托一加工厂加工一批焰火,鞭炮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12万元,收回产品后,支付加工费3万元。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鞭炮厂收回委托加工焰火后,将其中的70%用于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并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万元。剩下的30%,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6万元。要求:计算鞭炮厂应纳消费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12+3)÷(1-15%)=17.65(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17.65×15%=2.65(万元)
鞭炮厂可以抵扣的消费税额=2.65×70%=1.85(万元)
鞭炮厂应缴纳消费税额=15×15%-1.85=0.4(万元)
【经典例题】下列各项中,外购应税消费已纳消费税款准予扣除的有( )。(2009年CPA)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轿车
C.外购已税珠宝原料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D.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AD
【解析】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汽车,不可以抵扣轮胎已纳消费税;外购已税珠宝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不可以抵扣已税珠宝的消费税。
【经典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法有关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规定的是( )。
A.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药酒 B.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C.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巧克力 D.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答案】B
【经典例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成本为3500元,代垫辅料2000元,发生加工费支出4000元,计算甲企业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
【答案及解析】组成计税价格=(3500+2000+4000)×(1+5%)÷(1-30%)=14250(元),应纳消费税=14250×30%=427.5(元);应纳增值税=14250×17%=242.25(元)。
【经典例题】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没有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
A.17142.86 B.19285.71 C.20142.86 D.20250
【答案】B
【解析】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30%)×30%=19285.71(元)。
【经典例题】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张某委托本地个体户李某加工实木地板。张某已将实木地板收回并销售,但未入账,也不能出示消费税完税证明。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征管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CPA)
A.要求李某补缴税款 B.要求张某补缴税款
C.应对张某处以未缴消费税额0.5倍至3倍的罚款
D.应对李某处以未代收代缴消费税额0.5倍至3倍的罚款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代收代缴的有关规定。委托个体户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经典例题】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250800+30000)÷(1+17%)=240000元
【经典例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7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解析】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经典例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 )。(2007年CPA)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答案】ACD
【经典例题】某卷烟厂本月销售卷烟200箱(200支/条,1箱5万支,250标准条/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8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150+200×250×80×56%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250×80×17%
【经典例题】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没有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
A.17142.86 B.19285.71 C.20142.86 D.20250
【答案】B
【解析】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30%)×30%=19285.71(元)。
条件稍微改变下:该厂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为50000元,则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000×30%=15000(元)。
【经典例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成本为3500元,代垫辅料2000元,发生加工费支出4000元,计算甲企业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
【答案及解析】组成计税价格=(3500+2000+4000)×(1+5%)÷(1-30%)=14250(元),应纳消费税=14250×30%=427.5(元);应纳增值税=14250×17%=24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