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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前提)
(一)会计主体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是否记账?)、计量(计入金额的多少?)和报告(解决会计科目、报表项目的选择问题),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特别提示】
①会计主体可能是法律主体的一部分,也可能是几个法律主体的综合体。
②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二)持续经营
(三)会计分期
会计期间通常分为年度和中期(非年度)。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报告期间,它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也可以是其他短于一个会计年度的期间,如1月1日至9月30日的期间等。
(四)货币计量
二、会计基础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