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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答疑:进项税额抵扣

|0·2013-10-31 11:10:52浏览0 收藏0
摘要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答疑:进项税额抵扣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后交流专区

  让我们跟随环球网校一起来看看大部分考生在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中对于知识点有哪些疑问吧,希望对2014年的考生有所帮助!

  问题:兼营增值税应税货物和免税货物,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时,计算公式如何运用。

  解答:

  掌握一个固定公式并会变形公式,这类题目就很好做了,公式如下: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项目营业额)/(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将公式变形为: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也就是说:

  如果题目要求计算的是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子上是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项目营业额;

  如果题目要求计算的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则分子上是应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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