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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答疑:营业税中的全额和余额

|0·2013-11-06 11:01:39浏览0 收藏0
摘要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答疑:营业税中的全额和余额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后交流专区

  让我们跟随环球网校一起来看看大部分考生在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中对于知识点有哪些疑问吧,希望对2014年的考生有所帮助!

  问题:营业税中有些地方用余额,有些地方用全额,该如何区分?

  解答:

  这里仅对最容易混淆的几个点进行总结:

  (一)销售不动产

  1.销售“外购”或“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或“抵债时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在计算营业税时,不能扣除“相关税费”,只能扣除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和“抵债时的作价”。2.销售“其他方式”取得的不动产,比如自建的不动产,在计算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时,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

  1.转让“外购”或“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或“抵债时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在计算营业税时,不能扣除“相关税费”,只能扣除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和“抵债时的作价”。

  2.转让“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三)转让股权、债券等有价证券

  转让“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在计算营业税时,只能扣除股票、债券的“购入原价”,不能扣除买、卖股票、债券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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