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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答疑:股息红利与不得在税前扣除区别

|0·2013-11-07 11:23:37浏览0 收藏0
摘要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答疑:股息红利与不得在税前扣除区别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后交流专区

  让我们跟随环球网校一起来看看大部分考生在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中对于知识点有哪些疑问吧,希望对2014年的考生有所帮助!

  问题:股息红利“免税”和“不得在税前扣除”该如何区别?

  解答:

  免税针对的是“投资方”,不得税前扣除针对的是“被投资方”。

  这个问题需要站在投资者和被投资企业两个角度考虑;

  在不考虑免税投资收益的情况下:比如A企业投资B企业,B企业给A企业分红,这笔分红站在A的角度属于A的收入,但是站在B的角度属于支付出去的钱,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意思是说,B企业在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把对A企业的这笔分红作为支出在税前扣除,因为B企业需要先交税才能分红,即税后分配;

  在考虑免税投资收益的情况下:比如居民企业A连续持有非上市居民企业(或上市居民企业12个月以上的股份)B的股份,则B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给A的分红不得在税前扣除;而A取得这笔分红虽然属于它的投资收益,但是由于免税,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方拿出钱,这笔钱需要从税后利润中拿出;但投资方得到这笔钱,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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