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城乡规划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加分训练题(6)

环球网校·2019-06-11 17:22:20浏览144 收藏57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 "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加分训练题(6) ",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更多模拟试题及复习资料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城乡规划师考试频道!

相关推荐: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加分训练题汇总

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区某乡政府协商,准备利用该乡的土地搞开发经营,经过协商,乡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兴办公司的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双方兴办联合公司,乡里提供50亩土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在这块土地上修建了60幢别墅,作为度假村以吸引城市客源,预计利润客观,联合公司开始运作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全权管理,乡里不参与管理过程。双方联营年限为50年,不论亏盈公司每年都要定期向乡里付给固定的利润和管理费。

实例评析

1、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政府的这种合作是极不合法的,表面上是合办联合公司,实质上是变相出租土地。

2、首先,签约主体资格不对。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经济交易,更不能作为出资人成为公司股东,我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乡政府不能单方面代表农民对土地进行处分并从中受益,不能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办公司的契约。

3、另外该联办公司的协议内容也属于违法无效。合同中约定的所谓乡里不参与公司任何管理过程,只定期收取利润费用而不承担风险等等。完全不符和一般合营行为所必须遵循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原则,说明乡里根本不是为了联合办公司,而是单纯想靠出让土地使用权赚取利益。

4、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农民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要想将农业用地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必须先经国家征用,土地使用人也要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金。乡政府明明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或是出租土地,却声称是合办公司,而不交国家有关税费,这分合办公司的协议其实是一种规避法律、逃脱税费、变相出租转让土地的行为,其违法性显而易见的。

5、其次,对于上述事件的处罚,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球网校开通了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使用该服务后即可免费收到准确各省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成绩查询、考试时间等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加分训练题(6),此外,小编还给大家整理了历年真题、考试大纲等考试资料,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