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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微博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复核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月3日。
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基础科目55分,专业科目:土木建筑45分;安装40分;交通运输40分;水利45分),考生在报名时均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二)报名条件中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1份;
(三)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应免试材料1份;
(四)报考级别为“增项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已取得的西藏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月3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现场提交: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45920。
合格人员名单>>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960416190300588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考生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收到2023年二级造价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的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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