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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及相关盖章验印工作的补充通知
广州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开展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穗建造价[2010]71号)及我协会《关于举办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班的通知》(穗价协[2011]001号)等文件精神,我协会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举办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班,及对已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的学员办理盖章验印手续。
经核查至今仍有部分单位的造价员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或已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考试合格而未到学校办理相关盖章验印手续。经研究,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及三年一度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粤价协[2009]011号)的规定,“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造价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凡是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的专业人员,必须接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造价员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在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学时的造价员,不予通过证书年检”。
为配合尚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参加学习,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的培训报名期延迟至2011年11月10日止。凡在造价员资格证书三年一次验证周期内未参加过30学时继续教育的造价员,需报名参加学习。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面授班学习需提交的资料及相关手续按“穗价协[2011]001号”文要求执行。
二、凡已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考试合格的学员请按以下要求在2011年11月30日前到学校办理盖章验印手续。
1、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持造价员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到学校办理盖章手续。
2、没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持造价员证书、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50元(学校代省造价协会收取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费用),到学校办理相关发证、盖章手续。
三、培训、盖章验印学校: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4楼培训部。
服务热线:22266088、22266188、13480233688。
联 系 人:余老师、李老师。
传 真:83861868
学校网址:www.gdccen.com(广东城市建设教育网)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联系人:郑秀兰 李银秀
联系电话:83193925、83195679 传 真:8318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