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事项的说明
1、考试合格人员上交一张与考试报名时上传一致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序号、姓名及证书号码(如上交照片与报名时不一致,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来我处核实并上交照片);增项考试合格人员只需上交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并在证书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公布的序号。
2、2012年度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且未从业登记的人员,若要参加此次从业登记,必须提供10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证明;2012年度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且未从业登记,今年又考出增项,若只对增项进行从业登记的,不需要提供10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证明。
3、造价员原报考单位和现从业登记单位不一致的,应同时办理变更手续(登陆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造价资质监管系统,打印表格后提交网络变更申请),除从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外,还应提交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市内变更一式二份>和原单位离职证明。
4、需办理跨市变更的造价员,应先到原报考机构办理跨市转出手续,再将照片、变更申请资料和从业登记申请资料报至现从业单位所在管理机构。
5、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指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人事存档证明指本人人事档案以单位名义存放在XX人才交流中心、XX劳动力市场等。
6、原报考单位为学校的,如现从业单位未落实,不受理从业登记申请(如工作单位由学校变更至单位,变更申请表上原单位处必须盖学校公章,若无法盖章的,不能参加此次从业登记)。
7、从业登记时已办理过单位变更的,在一年(十二个自然月)时间内不再受理第二次工作单位变更。
8、从业登记合格人员将核发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未办理从业登记的核发资格证书,不发印章。
9、提交书面资料时,将收取造价员资格证、章费用,造价员证书20元/本,造价员专用章50元/枚。
请随时关注市造价网站关于合格人员领取证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