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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管理
第三节 前期工作
获取土地:
没有土地,任何开发计划或开发项目的实施都只能是空谈。当完成市场分析和其他前期研究工作并进行了项目评估决策之后,就要进入实施过程,而实施过程的第一步就是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储备与土地开发
1.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2.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是土地储备机构对纳入储备、尤其是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为使其具备供应条件而进行前期开发活动。
3.土地储备资金
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
(二)开发商获取土地的途径
1.土地使用权出让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4月颁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并于2007年9月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2.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原有划拨土地上存量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对于原有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地产,如因企业改制或兼并收购等行为导致产权变更时,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4.与当前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合作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房地产市场上存在许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机构,在寻求合作者。因此,对于拥有资金但缺少土地的开发商来说,通过土地转让、公司人股、并购或合伙等方式,与当前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合作,也是获取土地的一种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