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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标准

环球网校·2019-01-15 16:21:30浏览80 收藏16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根据广东人事考试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其中规定了2018年广东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标准,请考生们及时知晓。

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执行。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3.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4.根据《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提交报考材料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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