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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相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见附件1)。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8月9日—18日。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8以上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1)注册及照片处理。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新注册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cm×3.5cm,像素295px×413px),大小约为10KB,照片底色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2)选择考区。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中央直属单位及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温馨提示”栏目。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
(6)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19年8月12日—19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单位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4)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二)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8月21日—23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收费标准见附件6)。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网站见下表。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表
序号 |
考试名称 |
打印准考证时间 |
打印准考证网站 |
1 |
房地产估价师 |
10月12日至10月20日 |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备注:《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生应携带钢笔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资格审核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资格审核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
(三)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资格证书
(一)考试成绩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凡为考生虚假报名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信用吉林网、吉林红盾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上予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资格审核工作,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落实属地验资主体责任,现场人工核查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附件1:报考条件.docx
附件2: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docx
附件4:收费标准.docx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8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2019年吉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接下来吉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相关工作就要陆续开始,为了获知最新的吉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信息,您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您在备考过程中如需历年试题、考试大纲等备考资料,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房地产估价师真题/考试大纲,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