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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审核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或房产管理局负责市级资格审核。
审核要求:市级资格审核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2021年10月30日到11月3日期间受理考试资格审核申请。资格审核部门不得跨地域接收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报考人员,并做好确认登记。所有形成的资格审核文档、报考人员提供或上传的相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留存。报名资格审核即将开始,建议考生及时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避免错过2021年山西房估资格审核时间。
(二)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市级资格审核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不得跨地区提出资格审核申请;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和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注册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核流程
1.报考人员向资格审核部门公布的电子邮箱(资格审核单位)发送1:1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并电话确认收件、发送成功(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具体要求如下:
(1)下载《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粘贴电子照片、填写、打印后的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扫描件;
(3)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学信网验证报告扫描件。
《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填写内容要在电脑上编辑生成,打印、签字确认后再行扫描; 《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及其它资料扫描件要生成一个PDF文档,将附件2以“序号+姓名”方式命名,如“1-李某某”;电子资格审核材料需清晰、完整、易辨认。
报考人员对市级资格审查部门出具的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在2021年11月4日前向市级审核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报考人员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视为认可市级审核结论。
2.市级资格审核
各市资格审核部门要对报考人员提交的PDF文档组织资格审核,提出资格审核结论,并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本人。
市级资格审核部门于2021年11月4日务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报送审核结论。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出具加盖本部门印章的上报文件,并填写《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表格按照合格、不合格、逾期的顺序填报,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要标注情况说明;
(2)资格审核人员《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点击下载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
(3)《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确认登记表》
3.省级资格审核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对市级资格审核结果组织联合确认,共同审核异议申请,并形成资格审核结论。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移送资格审核结论及《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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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可点击下载>>2021年各科目考试大纲变化解读
近日公布房地产估价师政策变化,想要报考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生需要及时了解新政策及变化,点击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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