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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及时领取。
考生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成绩单,同时领取相关考试的《资格证书》和加盖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批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禁止他人代领。
1、《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
2、《资格考试报名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二、领取地点:
1、在省中直报名并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431―89995770。
2、在各市州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三、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国家扣发证书。
四、各类资格考试证书不收费。领取各类证书时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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