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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北省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冀建执[2013]21号
各市房地产估价师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47号),为做好河北省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原建设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人事
部令第12号)处理。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连续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的全部科目;
(二)《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三)考生应考时应自备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考生
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并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网上报名系统于6月20日正式开通,河北省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应先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hebei.ksxtbm.cirea.net.cn/index.aspx),按说明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好有关报名资料,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报各市房地产估价师管理机构。
各市房地产估价师管理机构应登陆本地考试报名审核系统网址http://hebei.ksxtbm.cirea.net.cn/NativeEdition/Default.aspx,
登陆用户名与密码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受理考生网上报名数据,并对报名材料进行核实后,于7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及网上数据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五、报名所需材料
1、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输入个人申请资料后直接下载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有关学历、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除申请表上所贴照片外,还须在报名表右上角贴本人近期免冠同版一寸照片两张、二寸照片一张,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工作单位;
5、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纸张,复印件应清晰、整洁;材料应一人一袋,袋面写清姓名及单位、地市。
六、报考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7]839号)的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七、考试用书征订
为便于广大应考人员及时购到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做好复习,现开始征订201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此书一套共6册,订价230元(重新作了修订)。考生如需要请于7月初前将填写的2013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
和考试用书征订单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7908205
邮编:050051 网址:www.hebzc.gov.cn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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