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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上海海关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现将上海海关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月22日―24日(上午8∶30;下午13∶30)
面试地点: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培训中心(上海市虹口区同嘉路79号)
二、入围面试分数线
附件
三、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
(一)2月22日上午
(副厅级隶属海关办公综合部门办公综合岗位、隶属海关旅检部门旅检二岗位、隶属海关缉私分局缉私工作岗位)
(二)2月22日下午
(副厅级隶属海关稽查部门风险管理岗位、隶属海关旅检部门旅检一岗位、隶属海关缉私分局缉私工作岗位)
(三)2月23日上午
(隶属海关物流监控部门物流监控岗位)
(四)2月23日下午
(隶属海关物流监控部门物流监控岗位)
(五)2月24日上午
(隶属海关通关业务部门通关管理岗位)
(六)2月24日下午
(隶属海关通关业务部门通关管理岗位、隶属海关海关业务岗位)
四、面试地点位置图和周边交通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确认。请各位考生于2月20日前,发送邮件至shhgkaolu@customs.gov.cn邮箱(邮件主题请按“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面试”格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明确要求放弃面试的,同时请在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上亲笔书写放弃面试声明,并传真至上海海关人事处(传真号码021-63230161)。
(二)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为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证明原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核对。
(三)请各位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45分钟(上午考生7∶45前、下午考生12∶45前)进入候考室,开考后2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不再安排补试。
(四)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及体能测试
(一)体检。根据海关总署统一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约1∶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缉私警察职位按约1∶1.2);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按上述原则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体测)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时间统一安排于2月25日(周六)进行。
(二)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缉私警察职位考生于3月1日(周四)安排体能测试。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完成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个项目,相关实施规则和测试标准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规则》。
联系电话:021-63233303
专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