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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2012年秋季政府系统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市公务员局决定于2013年1月15日集中在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3年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三层 D区 1、2号窗口;
乘车线路:乘坐BRT快1、快2线或18路、49路、757路、856路、链接线L16等公交线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三、办理内容
2012年秋季公务员考录集中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
四、报到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生(包括往届未就业的考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到证、《厦门市招考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原件。
2、在职考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主管部门介绍信(已辞职或解聘的提交辞职或解聘批准通知书)。
3、需办理落户厦门的考生,有户口迁移证的,请带上户口迁移证,报到同时办理落户证明信;还未办理户口迁移证的,请填写《厦门市公务员落户申请表》(可从厦门人事网下载),办理手续详见《公务员落户指南》(现场领取)。本人自愿不通过考录方式迁移户籍的,报到时应提交个人声明,需本人签名并到报到现场确认,今后户籍迁移自行解决。
五、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应先取号等候,听到叫号后依次到相应窗口办理,等候时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不喧哗,不在窗口围观;
(二)落户证明信有效期为半年,落户申请人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三)在办理报到过程中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的,将根据规定停止其报到手续办理,取消录用资格,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注:《录用通知书》已发至招录单位主管部门,请考生与招录单位联系领取。
厦门市公务员局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