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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经济师申报推荐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奖励等。
3、民主评议。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人事干部、考评老师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综合考评申请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4、集中公示。经综合考评、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集中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推荐评审。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逐级上报,经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应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推荐到省经济系列和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