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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每日一练(8月28日)

环球网校·2020-08-28 09:57:25浏览50 收藏20
摘要 距离高级经济师考试越来越近,由于高经今年首次统考,小伙伴们都没有往年真题可以参考练习,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环球网校小编为考生提供“2020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 》每日一练”专业习题,以下提供了知识点: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相关习题,请考生坚持打卡

编辑推荐:2020年高级经济师每日一练汇总

知识点: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多选】下列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是( )。

A. 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B.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C.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

D.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而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E. 在申请日前已经生产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生产,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答案】BCDE

【解析】下列各项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售出后,使用、 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

2. 在申请日前已经生产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生产,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交通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上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而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E选项。

2.【单选】甲公司2009年5月14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是( )。

A. 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 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 进口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 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行为。选项A的说法正确。

3.【多选】根据我国《专利法》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是( )。

A. 为生产经营目的许诺销售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

B. 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专为科学研究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C.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使用专利医疗器械的

D.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做好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的

E. 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者进口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答案】BCD

【解析】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侵害专利权人的实施权和标记权的行为。下列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①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③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④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⑤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温馨提示:2020年高级经济师准考证打印入口陆续开通中,为防止大家忘记准考证打印信息,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各地区高级经济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让您安心备考。

以上就是2020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每日一练(8月28日),环球网校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和模拟题,点击下方按钮即可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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