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小编推荐:2020年湖南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解读汇总
申报参评论文
1.代表作论文要求
(1)申报参评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并指定代表作论文。
(2)按照《湖南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8 号)和《湖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25 号)文件关于“代表作论文”的要求: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经济师的,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代表作论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公开出版 10 万字以上的本专业专著、合著(第 1 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 或译著(独立作者)1 部以上。b.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 3 篇以上(第 1 作者), 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第 1 作者)。c.提供 1 篇由本人撰写,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省级主要媒体公开报道且不少于 10000 字的本专业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申报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的,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代表作论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合著(第 1 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b.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第 1 作者)。c.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 1 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 5000 字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3)代表作论文须在原件封面和复印件上分别标记“代表作论文”字样,不装订,复印件 3份,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参评人员,如提供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的,需在封面标记“代表作”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4)根据《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 条措施》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
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
2.其它论文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除提供的代表作论文外,还提供了其他论文的,请自行复印 1 份(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并统一装订在评审材料中,不需提供原件,不超过 3 篇。
3.所有论文必须是任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以后发表的申报参评专业的论文。
论文是高级经济师评审中的加分项,大家一定要提前去准备论文哦,为了方便大家及时领取到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小编建议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0年湖南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
详情点击《2020年湖南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 这些要点你一定要知道》查看
以上内容是2020湖南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解读:申报参评论文,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0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文档,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