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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江市高级经济师成绩合格证书领取通知(12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12-14 16:41:16浏览16 收藏4
摘要 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根据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示“2020年镇江市高级经济师成绩合格证书领取通知”,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高级经济师合格证书,具体镇江市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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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江市高级经济师成绩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正常休息),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想要报考明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小编建议大家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镇江市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2.证书发放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6.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本着安全第一、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填写邮寄信息。

7、咨询电话:84432609

二、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不能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内容是2020年镇江市高级经济师成绩合格证书领取通知(12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0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参考文档,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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