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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1.正高级工程师、综合工程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1)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及聘用人员,以及在我省就业创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2)不在我省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我省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才。
(4)中央驻赣单位人员或外省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省评审职称的,应由其驻赣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外省政府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称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范围
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专业。
打算申报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建议认真阅读,避免无法参考评审,小编建议考生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江西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大家可点击查看>>2021年江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解读汇总
想要了解其他地区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及安排,可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各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及评审时间汇总。
个人申报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31日止。申报人员要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要求,诚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评委会不再受理纸质材料。上传的佐证材料须有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社保参保信息等能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提取的,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详情点击《2021年江西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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