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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工程技术、基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工程技术、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范围
根据我市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界定的基层单位范围,符合条件的基层工程技术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
(二)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范围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我市2020年度、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工程技术系列(包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煤炭工程、质量工程、自然资源工程、冶金工程、环保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黄金工程、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出台的有关标准条件执行。
(二)基层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鲁工信人〔2020〕161号)执行。
(三)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2号)执行。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须提供经济师或审计师、会计师、统计师聘书(聘任文件),或用人单位认定的、标准条件规定年限的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相关文件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查询。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上传、报送时间
1、评审系统上报时间。呈报部门通过职称评审系统上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关闭。个人申报时间应尽量提前。
2、纸质材料上报时间。各呈报部门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20日,报送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321房间。
计划申报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材料哦,避免造成无法参考评审,小编建议考生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山东各地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
想要了解其他地区评审申报安排,可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各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及评审时间汇总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须上传至评审系统“其他证明附件”栏目的末尾。
2、纸质材料仅须上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申报人员在完成信息填报后,须打印、上报纸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三份),在“诚信承诺书”的“承诺人”处亲笔签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要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日期填写完整。
报送的纸质材料统一装入文件袋内,每份申报材料一个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标注申报人姓名及单位、申报系列、申报级别,并按下列要求标注相关信息:
(1)符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直通车”规定申报的人员,在职称申报材料袋右上角注明“高层次人才”字样。
(2)符合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直评政策申报的人员,在材料袋封面右上角注明“乡镇20年” 字样。
(3)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绿色通道的,职称申报材料袋右上角注明“非公”字样;既属于非公经济组织,又是民营企业的,注明“非公·民营”字样。
(4)高技能人才符合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在职称申报材料袋右上角注明“高技能人才”字样。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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