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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档案托管单位、申报人员:
根据张家口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和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33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人事档案在张家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且在张家口市各类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柔性引进人才及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人事档案不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各类人员;其他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推荐程序
今年继续实行线上线下并行申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冀职改办字〔2003〕3号)和现行有关申报推荐政策规定,做好以下几点:
(一)申报人员如实申报。申报人员要认真对照申报评审条件,按照规范性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按照河北省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旦提交及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严格推荐。一是要按照省统一要求的职称工作规范和程序开展工作,科学制定职称推荐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二是要承担申报材料审核的主体责任,对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做到完整、真实、准确、有效、规范,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把符合推荐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推荐上来。三是要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我中心。
档案托管单位本次申报由各单位人事专员统一申报,原则上不接待个人。
档案托管个人申报由本人申报,原则上不接待委托代办。
(三)严格审核程序。张家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对用人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的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完整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退回,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三、有关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申报评审中任职资历截止时间问题。申报评审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关于退休年龄问题。专业申报参评人员的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三)关于会计、经济、审计、统计等专业互评问题。一是从2021年起,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统计师或与统计师相近专业(会计、经济、审计)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可以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符合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可以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二是会计、审计和统计中级、副高级职称可以分别申报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三是会计中级、副高级职称可以分别申报高级审计师、正高级审计师职称,经济、统计与审计相近专业的中级、副高级职称可以分别申报高级审计师、正高级审计师;四是经济、审计、统计中与会计相近专业的副高级职称可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
(四)关于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问题。根据国家《关于深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我省印发了《关于深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由省文联开展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评审人员范围为在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从事文艺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评审专业为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的编剧、导演、作曲、演员、演奏员、指挥、舞台技师、美术师、摄影(像)、录音、剪辑、舞美设计、电影放映等专业的高级职称。
(五)关于继续实施向抗疫一线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今年的申报评审中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和《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75号)等政策文件精神抓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激励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
(六)关于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资格复审的问题。今年,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收到参评人员材料后,将组织专人对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复审。
(七)关于职称历史数据整理和开通职称网上查询问题。根据人社部要求,河北省对2010年至2020年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历史数据进行了整理,并上报了人社部。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至2020年期间历史数据还未录入的,按照《张家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录入,我中心随时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录入服务,切实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二是根据人社部要求,启动对2010年之前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历史数据进行整理。
四、相关要求及工作时间安排
1、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存档证、毕业证、业绩(论文)材料原件。
2、时间安排
7月19日—30日集中发放2021年度中、高级职称组卷材料 。8月13日前完成高级职称收卷、申报工作。8月23日-9月10日完成中级职称收卷、申报工作。目前“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还未正式上线,具体系统申报时间以市职改办正式通知为准。
计划申报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材料哦,避免造成无法参考评审,小编建议考生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河北各地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
想要了解其他地区评审申报安排,可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各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及评审时间汇总
3、联系地址及电话
张家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
咨询电话:0313-8049437
监督电话:0313-8016770
本通知未作明确事宜,按国家和河北省、张家口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张家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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