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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考点整理:专利保护客体-生物技术领域的发明

环球网校·2022-05-25 10:04:28浏览90 收藏9
摘要 现在距离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为了帮助大家冲刺备考,环球网校小编特地为大家分享“2022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高频考点:专利保护客体-生物技术领域的发明”,只有掌握考试高频考点,才能考场上不慌,请考生认真复习!

2022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考点整理:专利保护客体-生物技术领域的发明

一、疑难问题一

1.问题:如何判断动物或植物转基因生产方法是否属于专利权保护客体,并确定相应的法律条款?

2.难点: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动物和植物品种不得授予专利权。但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属于专利权保护客体。

(1)动物和植物品种的含义

动物品种概念所涵盖的范围不仅限于动物个体,还包括动物的胚胎干细胞、生殖细胞、受精卵、胚胎等,也即包括动物在发育、形成的各个阶段的形态。可以借助光合作用,以水、二氧化碳和无机盐等无机物合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来维系生存的植物的单个植株及其繁殖材料(如种子等)都属于植物品种的概念。但是,动物的体细胞以及动物组织和器官(除胚胎以外)则不属于动物品种。

(2)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排除专利权保护的客体。但是,这里所述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方法。例如,采用辐照词养法生产高产牛奶的乳牛的方法、改进饲养方法生产痩肉型猪的方法等均属于专利权保护客体。

3.结论

根据上述概念,转基因动物或植物是通过基因工程的脱氧核糖核酸(DNA)重组技术得到的动物或植物,其仍然是生物发育、形成阶段的形态,因而属于动物或植物品种,不属于专利权保护客体。但是,重组DNA的方法是一种人工方法,其属于专利权保护客体。

二、疑难问题二

1.如何判断同样属于生物领域的微生物是否属于专利权保护客体?

2.结论

(1)由于微生物不属于动物或植物,因而,与之相关的法条不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而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科学发现不属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判断一种微生物属于专利权保护客体的关键在于,该微生物不是仅仅被发现于自然界中,而是经过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且具有特定的工业用途。

三、疑难问题三

1.生物体是人类,包括人的生殖细胞、受精卵、胚胎干细胞及胚胎,排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结论

(1)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2)应适用的的法条是《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即“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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