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给排水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给排水工程师考试章节知识学习(20)

环球网校·2018-11-06 11:22:49浏览46 收藏23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 "给排水工程师考试章节知识学习(20) ",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更多模拟试题及复习资料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给排水工程师考试频道!

4.8.15 医院建筑内含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 当不符合排放标准时, 需进行单独处理达标后, 方可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或城市排水管道。

4.8.16 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宜由城市环卫部门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当城镇无集中处置条件时, 可采用高温堆肥或石灰消化方法处理。

4.8.17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应根据污水性质、回用或排放要求确定。

4.8.18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靠近接入市政管道的排放点;

2 居住小区处理站的位置宜在常年最小频率的上风向,且应用绿化带与建筑物隔开;

3 处理站宜设置在绿地、停车坪及室外空地的地下;

4 处理站如布置在建筑地下室时,应用专用隔间;

5 处理站与给水泵站及清水池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10m 。

4.8.19 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房间或地下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当处理构筑物为敞开式时,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宜小于 15 次,当处理设施有盖板时,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宜小于 5 次。

4.8.19a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设超越管 。

4.8.20 生活污水处理构筑物机械运行噪声不得超过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建筑物内运行噪声较大的机械应设独立隔间。

4.8.20a 医院污水处理站排臭系统 宜进行除臭、除味处理。处理后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 中规定的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4.8.21 生活污水处理构筑物机械运行噪声不得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 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10070 的有关要求。对建筑物内运行噪声较大的机械应设独立隔间。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