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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水塔、水池、水箱等构筑物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信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要 求:
1 水池 ( 箱 ) 设置和管道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3.2.9 ~ 3.2.13 条 有关防止水质污染的规定;
2 进、出水管宜分别设置,并应采取防止短路的措施;
3 当利用城镇给水管网压力直接进水时,应设置自动水位控制阀,控制阀直径应与进水管管径相同,当采用直接作用式浮球阀时不宜少于二个,且进水管标高应一致;
4 当水箱采用水泵加压进水 时, 应设置水箱水位自动控制水泵开、停的装置。当一组 水泵供给多个水箱进水时, 在进水管上宜装设电讯号控制阀, 由水位监控设备实现自动控制;
5 溢流管宜采用水平喇叭口集水;喇叭口下的垂直管段不宜小于 4 倍溢流管管径。溢流管的管径,应按能排泄水塔 ( 池、箱 ) 的最大入流量确定 , 并宜比进水管管径大一级;
6 泄水管的管径,应按水池 ( 箱 ) 泄空时间和泄水受体排泄能力确定。当水池 ( 箱 ) 中的水不能以重力自流泄空时,应设置移动或固定的提升装置;
7 水塔、水池应设水位监视和溢流报警装置,水箱宜设置水位监视和溢流报警装置。信息应传至监控中心。
3.7.8 生活用水中途转输水箱的转输调节容积宜取转输水泵 5min ~ 10min 的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