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报名审核
(一)“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
“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8年9月12日9:00至9月14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学历或学位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审核由天津市建委注册办公室负责,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18年9月16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18年9月16日9:00至9月18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请于2018年9月15日10: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考生需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
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需在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查询资格复审通知,并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由天津市建委注册办公室负责。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合格科目成绩。单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