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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1〕170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lesson$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2011年6月18日―6月28日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即原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下同)“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有关事宜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6月29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省(中)直或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考办)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注: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map.baidu.com/。)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
2011年6月20日―6月30日进行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土木、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工程师) |
9月17日 |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下午
2:00― 5: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2:00― 6: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
9月18日 |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
下午
2:00― 5: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2:00―6: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 业考试(下) |
三、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2),身体健康且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12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和培训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用书联系电话:0431-82770066,培训电话:0431-82752598。
(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考生须知、相关考试所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主要参考资料见附件3―8。
(三)环保工程师考试教材和培训与省环保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9963098。
(四)经济考试用书征订网址: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凡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2年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
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4、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5、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
6、2011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补充、修订的政策、标准、规范
7、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考试补充的标准
8、2011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要参考资料
9、2011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所调整的考试规范和标准
10、2011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规程规范清单
附件下载:附件.doc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