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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环保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全国环保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报名时间:2013环保工程师报名预计于5月开始。
咨询电话:0311-85672169 85612311 89107667 85655189
(订购教材 报名咨询 推荐辅导 均可来电)
服 务QQ:1975281486 147065374 237686825 1014641906
一、2013年全国环保工程师考试预计2013年9月7,8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2013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
详情咨询:0311-85672169 85612311
三、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证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
四、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1份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附件一:环保工程师 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
(一) 取得本专业 (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 )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三)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专业考试条件: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 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咨询电话:0311-85612311、85655189、85672169
服务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路青园街人民广场东行100米北国东尚西塔21层
服 务QQ:1975281486 147065374 237686825 1014641906
附件:1、2012年度全国环保工程师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2年度全国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