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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8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9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生态环境部的要求,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工程评价中心负责。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2004〕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大专学历需要7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需要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需要2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需要1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
(二)其他专业的技术人员:大专学历需要8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需要6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需要3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需要2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及滚动周期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10:00— 3月20日,3月2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2.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按页面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同一身份证不允许重复注册。在此平台已注册过的考生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3.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www.cpta.com.cm),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初次报考者应采用近期半身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
4.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如实、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是续考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二是异地考生(2018年在其他省份参加考试的)及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初考考生、异地考生和符合免试的考生须携带已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后楼四楼。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0991—4185106,资格审查时间:2月28日至3月20日(周一至周五)。
6.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支付操作。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于缴费成功后30日内(周一至周五),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于缴费成功后30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部门考试中心登记申办(周一至周五)。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8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9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八、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答题时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九、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及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5元。
十、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