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建设项目环评的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的原则
分类管理的核心是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不同。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以上内容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建设项目环评的分类管理,为避免考生错过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预约成功之后,届时您将会收到相关的免费信息通知!查看更多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模拟试题、高频考点、备考经验可点击文章下方的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