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环保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13日至14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局《转发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成绩采取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报考两个科目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四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2.考二科 |
0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4.考四科 |
0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日期为2006年 2月27日至28日。报名地点:省军凯宾馆三楼(长沙市远大路132号),联系电话:0731-2217795。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申请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3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以及已填涂的“报名信息卡”。《资格考试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免试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2、各市、州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上述申报资料于2月20日前送当地环保局,由环保局于2月27至28日送省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报考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送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省职改办将会同省环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五、考试收费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和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办公室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精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评估中心直接收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4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报名时,考务费由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并提供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一开具的收款收据,待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具的正式发票返回省环保部门后,再由各地环保部门负责将发票送达考生。
我省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人事、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资格考试登记表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