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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5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5月23日至24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月23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4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事项。考生于3月2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交费,交费时间截至3月27日止。
新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并携带工作年限证明,相应证件及复印件于3月10日至12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3月21日至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新老考生于5月18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于5月23日至24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三、考试用书。教材征订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网站(www.china-eia.com)查询。
四、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请省环保厅人事处会同评估中心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另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并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核的上述材料于3月17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者,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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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地点及电话: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评估中心(杭州市文一路306号408室)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 : 0571-28869074
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2月10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3月2日至11日 | 网络报名 |
3月10日至12日 | 集中在省环保厅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
3月17日前 | 省环保厅人教处将“报名表”等报考材料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
3月2日至27日 | 老考生网上交费 |
3月21日至27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新考生网上交费 |
5月18日至22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5月23日至24日 | 考试 |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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