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静定结构的特性
各种形式的静定结构,具有下述五点共同的特性。
(一)满足静力平衡条件的静定结构的反力和内力解答是唯一的。
(二)温度改变、支座位移、构件制造误差、材料收缩等因素,在静定结构中均不引起反力和内力。
(三)平衡力系作用在静定结构的某一内部几何不变部分时,只在该几何不变部分产生反力和内力,在其余部分都不产生反力和内力。
如在图2―18a所示简支梁的内部几何不变部分CD上作用一平衡力系,只在CD部分产生弯矩和剪力,而在AC、BD部分不产生反力和内力。又如在图2―18b所示静定桁架的内部几何不变部分CDE上作用一平衡力系,只在CDE部分的三杆内产生内力,而其余各杆内力及支座反力均等于零。
(四)静定结构的某一内部几何不变部分上的荷载作等效变换时,只有该部分的内力产生变化,而其余部分的反力和内力均保持不变。
例如在图2―19a所示的内部几何不变部分内将荷载作等效变换(图2―19b),则只有在CD部分内的内力(如弯矩)有变化,而其余部分AC、DB内的反力和内力均不发生变化。
(五)静定结构的一个内部几何不变部分作构造上的局部改变时,只有该部分的内力发生变化,而其余部分的反力和内力均保持不变。
如图2―20a中的CD杆变换成图2―20b中的小桁架CD,而作用的荷载及端部C、D的约束性质不变,则在作这种构造的局部改变后,只对CD部分的内力发生变化,其余部分的反力和内力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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