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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销售适用性与投资者适当性

环球网校·2020-03-04 17:04:27浏览59 收藏23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发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销售适用性与投资者适当性”,备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更多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考点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本文内容如下:

编辑推荐: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八:基金销售适用性与投资者适当性

基金销售适用性和投资者适用性的指导原则:投资者优先、全面性、客观性、及时性、有效性、差异性。

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至少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五种类型:C1、C2、C3、C4、C5。

受疫情影响,2020年3月基金从业资格预约式考试时间和4月统考报名时间延期了,考生朋友们还是要耐心等待官方通知,小编也会及时为考生发布报考动态。在此推荐大家填写环球网校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如有变化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0年3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和4月统考报名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是内容为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销售适用性与投资者适当性,希望大家可以参考着复习,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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