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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

环球网校·2020-03-28 08:35:01浏览46 收藏9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发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备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本文内容如下:

编辑推荐: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

1.持有人大会职权: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决定更换管理人、托管人;决定调整管理人、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2.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职权:

①召集持有人大会;

②提请更换管理人、托管人;

③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托管人的托管活动;

④提请调整管理人、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⑤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原拟于2020年3月28日举办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推迟,4月份报名也推迟,考生可以通过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官方公布后我们会及时通知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是内容为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希望大家可以参考着复习,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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