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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债券按发行主体分类

环球网校·2020-05-15 16:20:34浏览30 收藏12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发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债券按发行主体分类”,备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小编也将持续为考生发布更多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考点,本文内容如下:

编辑推荐: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债券按发行主体分类

1.政府债券,其分类包括:

(1)国债: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

(2)地方政府债:包括由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和地方政府自主发行的由地方政府负责偿还的债券。

2.金融债券: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经特别批准而发行

(1)政策性金融债由政策性金融机构发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2)商业银行债券由商业银行发行。

(3)特种金融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部分金融机构发行的,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偿还不规范证券回购债务的证券。

(4)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

(5)证券公司债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由证券公司发行。

3.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有的国家也允许非股份制企业发行债券。

所以在归类时可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合称公司(企业)债券。

受疫情影响,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一直在延期中,如果你是2020年考生之一,可以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是内容为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债券按发行主体分类,希望大家可以参考着复习,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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