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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必备条款

环球网校·2020-07-22 17:29:53浏览41 收藏12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发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必备条款”,备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本文内容如下:

编辑推荐: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必备条款

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

1声明与承诺;2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3私募基金的募集;4私募基金的成立与备案;5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6当事人及权利义务;7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8私募基金份额的登记;9私募基金的投资;10私募基金的财产;11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2私募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13私募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4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15信息披露与报告;16风险揭示;17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18私募基金的清算;19违约责任;20争议的处理;21其他事项。

2020年8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准考证从7月29日开始打印。顺利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添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时间!

以上是内容为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必备条款,希望大家可以参考着复习,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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