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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的合同生效

环球网校·2021-04-25 14:07:10浏览46 收藏18
摘要 学习是个日积月累的过程,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对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重点集中掌握,环球网校小编发布“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的合同生效”供考生参考学习。最后祝大家轻松过关基金从业考试!

编辑推荐: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基金的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需满足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开放式基金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发起资金的持有期限自该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者合同生效之日孰晚日起计算。

(2)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不满足有关募集要求的,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下列责任:①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②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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