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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3]3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20号)和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3]16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四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考四科)考试报考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报考条件
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老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采取人工录入方式采集报名信息,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老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新考生
初次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新考生可采取人工录入或读卡方式采集报名信息。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管理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四科为滚动管理模式,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两科(免试两科)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全部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有关信息代码不变。
五、考试题型
四个考试科目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时请给每位考生准备2张16开草稿纸,考后收回;其它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
六、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3年12月8日—2003年12月19日
(二)考试时间:
2004年6月12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04年6月13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各地于2004年1月9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教材及培训事宜请与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地址:省建设厅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027-87257501)。
八、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0]414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50元/人·科。
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 北 省 建 设 厅
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