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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考发[2013]10号
关于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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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做好1998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7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9号)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试2科)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全国监理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除“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月22日至2月5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报考信息;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5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月22日至28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照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提交《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5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4mm×45mm)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4、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职称证书和监理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监理工作年限的证明或监理部门在《资格审核表》从事监理工作年限一栏盖章(以上均为原件),于2013年1月29日至 30日到以下地点之一进行资格审核: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2月5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5月21日至24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三)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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