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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教材重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0·2014-09-04 09:08:02浏览0 收藏0
摘要 监理工程师考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第二章合同法律制度教材重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复习备考过程中参考。

特别推荐: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第二章教材重点汇总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一般认为,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2.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以合同形式的产生依据划分,合同形式可分为[法定形式]、[约定形式].

  4.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当事人约定采用].

  5.《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

  6.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定形式].

  7.《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的理由是:[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电子技术对合同形式的影响].

  8.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意思的[载体].

  9.某施工合同,在施工任务完成后由于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而发生纠纷,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经成立].

  10.合同自由的重要体现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11.合同的首要条款是[标的].

  12.施工合同中的数量主要体现的是[工程量的大小]

  13.对于强制性的标准,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

  14.在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则依[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则依[地方标准]执行;没有地方标准,坝0依[企业标准]执行。

  15.建设工程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制性的质量标准].

  16.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适当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7.合同当事人希望通过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因为仲裁是以[自愿]为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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