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监理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教材重点:违约责任

|0·2014-09-15 09:30:26浏览0 收藏0
摘要 监理工程师考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指导教材重点,违约责任,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复习备考过程中参考。

特别推荐: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第四章教材重点汇总

  违约责任

  1.按规定,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监理人的经济损失].

  2.因监理人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应超出监理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某工程监理酬金总额45万元,监理单位已经缴纳的税金为3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监理单位的责任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42万元

  4.因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中决策不当,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应当要求[监理单位]赔偿。

  5.在[监理合同]内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的索赔要求不成立时,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补偿由此所导致的对方各种费用支出。

  6.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因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要负[监理失职]的责任。

  7.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编辑推荐:

2015监理工程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2015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VIP套餐,赠送学习课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章节知识点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