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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管理
1.预付款又称动员预付款,是业主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施工前期开展工作]时的资金短缺,从未来的工程款中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
2.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内针对预付款金额[不少于合同的22%]的情况规定了管理程序。
3.按规定,预付款的数额应由[承包商在投标书内]确认。
4.承包商需首先将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交给业主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21天内]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和外币比例支付预付款。
5.预付款保函金额始终保持与[预付款]等额,即[随着承包商对预付款的偿还逐渐递减保函金额].
6.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动员预付款的扣还应当[自承包商获得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减去暂列金额)的10%那个月起扣].
7.预付款每次支付时的扣减额为从每月承包商应获得的合同款额[不包括预付款及保留金的扣减]中扣除/25%]作为预付款的偿还,直到还清全部预付款。即:每次扣还金额=(本次支付证书中承包商应获得的款额一本次应扣的保留金)× 25%
8.通用条件的条款规定,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订购大宗主要材料和设备所占用资金的周转,订购物资经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按发票价值[80%]作为材料预付的款额,[包括在当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内].双方也可在专用条款中修正这个百分比,目前施工合同的约定通常在[60%~90%]范围内。
9.接到工程开工通知的[28天]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每一个总价承包项目的价格分解建议表].
10.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通用条款规定,承包商的第一份资金需求估价单应在开工日期后[42天]之内提交。
11.业主接到承包商的资金需求请求后,应在[28天]内提供合理的证据,表明他已作出了资金安排。
12.业主接到承包商的资金需求请求后,未能按照资金安排。计划和支付的规定执行,承包商可[提前21天]以上通知业主,将要暂停工作或降低工作速度。
13.[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保留在[业主]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
14.当承包商有一般违约行为使业主受到损失时,可从[保留金]内直接扣除损害赔偿费。
15.承包商未能在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缺陷工程部位,业主雇用其他人完成后,这笔费用可从[保留金]内扣除。
16.业主扣留承包商保留金时,每次月进度款支付扣留的百分比一般为[5%~l0%],累计扣留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5%~5%].
17.保留金的返还: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的返还颁发了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时,将保留金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一个区段或工程的一部分,则:
返还金额=保留金总额×移交工程区段或部分的合同价值/最终合同价值的估算值×40% 保修期整个合同的缺陷通知期满,返还剩余的保留金满颁发履约证书后将剩余保
留金返还如果颁发的履约证书只限于一个区段,则在这个区段
的缺陷通知期满后,并不全部返还该部分剩余的保留金:
返还金额=保留金总额×移交工程区段或部分的合同价值/最终合同价值的估算值×40%
18.当保留金已累计扣留到保留金限额的[60%]时,为了使承包商有较充实的流动资金用于工程施工,可以允许承包商[提交保留金保函代换保留金].业主返还[保留金限额的50%],剩余部分待[颁发履约证书]后再返还。保函金额在颁发接收证书后[不递减].
19.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的调整,通用条款内规定为公式法调价
式中,Pn为第n期内所完成工作以相应货币所估算的合同价值所采用的调整倍数,这个期间通常是l个月,除非投标函附录中另有规定;a 为在数据调整表中规定的一个系数,代表合同支付中不调整的部分;b、c、d为数据调整表中规定的系数,代表与实施工程有关的每项费用因素的估算比例,如劳务、设备和材料;Ln、E0、M0:为第n期内使用的现行费用指数或参照价格,以该期间(具体的支付证书的相关期限)最后一日之前第49天当天对于相关表中的费用因素适用的费用指数或参照价格确定;L.、E0、M0为基本费用参数或参照价格。
20.为了合理分担市场价格浮动变化对施工成本影响的风险,在合同内要约定调价方法,如因承包商的原因发生工程延误,在后续支付时,分别计算[应竣工日]和[实际支付日]的调价款,经过对比后[按照对业主有利的原则执行].
21.FIDIC施工合同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政策的变化,使承包商需缴纳的税费发生变化时,[可调整相应费用].
22.FIDIC施工合同中,业主每月支付承包商进度款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支付依据。
23.可以按图纸工程量作为支付依据的是[总价合同]或[单价包干混合式合同中按总价承包的部分].
24.承包商向工程师提交的月度支付报表中包括的内容:1)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应付金额(包括变更);2)法规变化引起的调整应增加和减扣的任何款额;3)作为保留金扣减的任何款额;4)预付款的支付(分期支付的预付款)和扣还应增加和减扣的任何款额;5)承包商采购用于永久工程的设备和材料应预付和扣减款额;6)根据合同或其他规定(包括索赔、争端裁决和仲裁),应付的任何其他应增加和扣减的款额;7)对所有以前的支付证书中证明的款额的扣除或减少(对已付款支付证书的修正)。
25.工程师可以不签发证书或扣减承包商报表中部分金额的情况:1)合同内约定有工程师签证的最小金额时,本月应签发的金额小于签证的最小金额,工程师不出具月进度款的支付证书。本月应付款接转下月,超过最小签证金额后一并支付;2)承包商提供的货物或施工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可扣发修正或重置相应的费用,直至修整或重置工作完成后再支付;3)承包商未能按合同规定进行工作或履行义务,并且工程师已经通知了承包商,则可以扣留该工作或义务的价值,直到工作或义务履行为止。
26.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的支付报表后[28天内],按核查结果以及总价承包分解表中核实的实际完成情况签发[支付证书].
27.业主的付款时间不应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5 6天],如果逾期支付将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延期付款的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加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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